山东农业大学

关于开展2006年度慈善“朝阳助学”

银光助学基金优秀特困生评选活动的通知

 

各学院:

为资助奖励我校特困生,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,按照省委高校工委、省慈善总会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(山东银监局)和山东省银行业协会要求,在我校组织开展2006年度“朝阳助学”优秀特困生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

在校本、专科生。本次活动共在我校评选表彰30名优秀特困生(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),每人奖励2000元。

二、优秀特困生条件

1.热爱中国共产党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努力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理想信念坚定,积极要求进步。

2.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艰苦朴素,遵纪守法,作风正派,品德高尚。

3.学习刻苦,综合测评成绩优良。

4.家庭经济困难,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,艰苦奋斗,自立自强。

5.热爱集体,关心他人,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锻炼,工作积极主动,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。

6,本学年获得各类资助及奖励累计超过3000元的学生,原则上不再参与本次评奖。

三、评选要求

1.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,广泛宣传发动,精心组织,严格掌握标准,充分发扬民主,确保评选质量。

2.要根据分配名额,评选出符合条件的人选,名单在学院进行公示,并将推荐表(附件2、每人1000字的典型事迹材料各一式三份(格式要求:推荐表和事迹材料都需要打印,A4纸,标题黑体2号字,正文宋体4号字,单倍行距),于1219日上午12前报学生管理科,1#401室,联系人:宋洁;联系电话:0538824222913583813204,电子版发至songjie@sdau.edu.cn

3.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审查,最终确定学生名单,于12 20日前报省委高校工委宣教处审批。

本次评选活动时间要求紧,希望各学院能够按要求准时将材料上报,十分感谢您的支持与合作!

 

 

 

附件:

1. 2006年度山东农业大学慈善“朝阳助学”银光助学基金优秀特困生名额分配表

22006年度全省慈善“朝阳助学”银光助学基金高校优秀特困生推荐表

 

 

山东农业大学学生工作处

20061215

 

 

附件1

2006年度山东农业大学慈善

“朝阳助学”银光助学基金优秀特困生名额分配表

学院

名额

农学

1

园艺

1

食品

1

植保

1

林学

2

机电

2

资环

1

动科

2

经管

3

信息

2

化学

1

生科

2

体艺

1

文法

2

外语

1

水土

3

科技

4

 

 

 

附件2

2006年度全省慈善“朝阳助学”

银光助学基金高校优秀特困生推荐表

学校:山东农业大学

姓名

 

性别

 

民族

 

出 生

年 月

 

政治面貌

 

文化

程度

 

年级专业

职务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(盖章)

   

评委意见